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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剑阁县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已达到155.3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8.9%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1-09-01 字体: [ ]

 

    1—8月,剑阁县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已达到155.3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8.9%。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已达到6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