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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强化环境执法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11-09-02 字体: [ ]
    一是规范日常环境监察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污染减排工程项目的日常监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执法检查。
  二是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在企业内确定环境监督员,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提高企业自主守法能力。
  三是规范环境管理工作。全区工业企业、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需建立环境管理“一企一档”制度。
  四是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重点企业排污口,监管污染物排放量。
  五是实施污染源动态管理。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做到“环境监察常态化、环境监管案卷化、环境监督网络化、环保执法规范化”,全面提升环保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