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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三大要求严纪律强效能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1-09-02 字体: [ ]

一是严肃廉政纪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接受核算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准向核算单位和服务对象推销产品;不准私自借用核算单位和服务对象车辆;不准在核算单位报销费用;不准参加核算单位安排的公费旅游和各项娱乐活动;不准在业务办理中违反制度规定徇私情、谋私利。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去向留言、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按本人日工资三倍扣发目标奖;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串岗闲谈等;热情接待办事群众,执行好“一请坐、二倒茶、三办事、四送客”工作接待制度,对老、弱、病、残或第一次办理业务的群众必须全程带办;努力方便办事群众,对合符制度规定的业务必须限时办结,严禁在业务办理中无故拖延时间,故意设置障碍,刁难办事群众,延误资金支付;尽心尽力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专项工作,不得无故推诿,拖沓敷衍。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资金监督实效。严格执行各项财纪法规和业务操作规范,监督单位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严禁与核算单位串通一气,为核算单位违规收支出“点子”,逃避监督;严格执行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职务分离、印章分管、制约有效,严禁一人保管、加盖全部资金支付印章,严禁一人办理资金支付、对账全过程;严格执行拒办业务事由说明制度,对拒办事项应出具“业务拒办事由说明书”,向有关当事人说明拒办理由,做好政策解释,严禁一拒了之,引发矛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建议和报告制度,规避会计风险,对单位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应及时提供财务管理建议,对存在的重大违规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严禁不闻不问、自作主张、包庇隐瞒;严格执行内部稽核制度,中心稽核小组按季或根据需要对各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稽核检查,及时通报、整改存在的问题,严禁稽核人员走过场,隐瞒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