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仅有精神疾病治疗和防治机构各1所,分别为市精神卫生中心、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分别为利州区、苍溪县举办。市精神卫生中心二级甲等医院,属精神疾病治疗机构,承担了全市98%以上精神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专科业务指导等工作。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主要从事本地民政和复员退伍精神病员收容管理等工作,属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目前我市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32人,其中31名在市精神卫生中心。
根据全市“5.12”汶川大地震后精神疾病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显示:青川县极重灾区急性应激障碍时点患病率为19.4‰,焦虑抑郁障碍患病率为25.5‰。其他重灾区急性应激障碍时点患病率为21.5‰,焦虑抑郁障碍患者患病率为26.7‰。按“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协作组”调查结果推算广元应有精神病患者6万余人,其中重型精神病患者约3万人,有危险行为倾向的病人7200人。各类重型精神病患者就医率、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就诊率不足15%和5%。在已收治的重型精神病人中,有冲动或危害行为的占70%,有杀人、放火、伤害等严重行为结果的占10%。近三年来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病例60例,其中伤害、杀人、强奸、纵火等恶性事件共计24例,占全部鉴定人数的40%。
制约因素一: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不健全,精神疾病医疗机构与防治机构定位规划不到位,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少,未形成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特别是突发事件后的心理援助、心理服务工作严重滞后。
制约因素二:社会对精神卫生防治关注较少,对精神卫生知识知匮乏,普遍对精神病人存有偏见、歧视甚至排斥情绪,病员及家属病耻感强等,重大事件后的心理援助和心理服务工作滞后。目前,全市仅有5%左右的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得到较为正规的治疗,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随访服务、患者救治率较低。
建议:
一是抓认识提高。围绕“不能让精神病患者看不起病、不能让有危险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流落街头肇事肇祸、坚决杜绝被精神病现象发生”目标抓认识提高,随着精神卫生法的出台,精神卫生工作已经纳入法制化管理。精神卫生工作涉及卫生、民政、公安、残联等各部门,需要建立网络联防联动。特别要转变社区、群众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对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上台阶。
二是加强体系队伍建设。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尽快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人员队伍,争取到2015年,全市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每个县有一所综合医院设精神卫生科,基本卫生服务机构要有掌握精神卫生疾患的医务人员,逐步形成市到村的四级防治体系。
三是依托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有关政策、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介绍防治精神疾病、处理心理卫生问题的基本知识和办法,精神疾病防治的艰巨性以及社会歧视、排斥患者的不良后果,促进社会更加理解并接纳患者,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