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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新农合补偿标准最高达10万元

发布机构: 旺苍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1-09-06 字体: [ ]

    旺苍县积极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优化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方案,各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在去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了10个百分点,住院补偿比最高达85%。其中市(省)级定点医疗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了20个、15个百分点,最高达55%。参合农民年度内累计报销金额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