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坚持“四结合”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发布机构: 市林业园林局
发布时间: 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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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2009年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以来,坚决摒弃“为创建而创建”的思想,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立足“大农村、小城市”和林业资源丰富的市情林情,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统筹城乡绿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写入每年的市委一号文件进行安排部署,整合市、县(区)两级林业和城市园林管理职能,打破城乡绿化二元结构,形成“一事一主体”的管理格局,并坚持把城乡绿化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二是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将创建森林城市作为加快生态修复的有效载体,在突出抓好极重灾区生态修复,强力修复严重滑坡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生态的同时,努力完善城(镇)周森林生态系统,塑造城区和重点集镇森林景观,拓宽道路和水系两旁绿化带,力求生态修复不“简单重复”、不“原样恢复”。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生态修复,恢复林草植被126.45万亩,建成剑门关4A级景区、青川县枣树村等一批灾后生态修复亮点。
三是与低碳经济发展相结合。积极筹备建立“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汇基金广元专项”,开展以增加森林碳汇为目的的城乡绿化,促进固碳减排,扩大发展低碳经济的生态容量,为把广元建成全国低碳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目前,我市青川县参与实施的“中国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造林再造林项目”推进顺利,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在利州区的2000亩碳汇造林试点项目已启动实施、进展良好。
四是与“四联创”工作相结合。积极统筹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市县区领导亲自过问、安排部署、现场调研“四联创”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全面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打造了主城区利州东路、元坝区昭化镇、利州区和平村等一批城乡绿化和环境综合治理示范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