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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三措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11-09-07 字体: [ ]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流转氛围。通过召开现场会、送科技下乡、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的鼓励政策、优惠政策、补助政策加强宣传;在全区营造起鼓励、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共识。
    二是合理引导,加强流转管理。继续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流出的农村土地坚持农民集体所有权不得改变,只是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在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前提下进行流转。与土地承租方签订流转合同时必须坚持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年限,若超出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则合同无效。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流转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中,认真做好业主引进、产业规划、良种推广、配套服务和试验示范等工作。同时,还抽派专门人员进行蹲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