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9个县(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了实施方案批复。该项目年度投资125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投资1000万元,坡改梯面积6277亩。剑阁县作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将在该项目实施中试行村民自主建设管理机制,把工程建设的自主权交给受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切实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村民自主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暂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剑阁县将尽快制订出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并将实施方案细化到村。项目实施后,将有效缓解人畜饮水紧张等现象,提高土地生产力。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签发人:田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