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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1-09-14 字体: [ ]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开学前,组织各教育督导站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开办一张收费专栏、发放一份收费告知书的“三个一”活动和争创教育收费“家长最满意的学校”、“家长最满意的教师”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学校和教师遵守收费规定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监督制约。建立教育收费监督机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中聘请学校收费监督员130多人,实行一校一监督小组,同时督促学校定期对外公布学校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三是强化专项治理。规范进校书刊的管理,严格实行不准学校和教师采取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准任何书商进入校园推销教辅资料“两不准”;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补课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超比例招生和超标准收费。四是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一把手”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实行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将各学校收支纳入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管理;涉及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学校开票、银行代收”制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逐级承诺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增大收费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