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苍溪县加快发展“五个苍溪”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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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低碳苍溪。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150亿元以上,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二是宜居苍溪。城镇化率提高到40%,人居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新农村面达到7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8%以上。三是畅通苍溪。构建“县到乡1小时交通圈”和城市交通网络,实现村组通水泥路。四是活力苍溪。营造全民创业和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实现民营经济总产值比重60%以上。五是和谐苍溪。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