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该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服务经济跨越发展,服务深化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根据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和渴望,针对性强、卓有成效地开展普法教育,把普法教育作为惠民行动,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作为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是坚持各司其职,执普统一。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的新要求,强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形成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和不同时期的特点,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把法治实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落脚点。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成效。
六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展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