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关心爱护机制。通过爱心结对、节日慰问等形式,及时帮助离职村(社区)干部解决生活困难和具体问题。目前,全县机关干部已与286余名离职村(社区)干部爱心结对,协调解决问题345个。二是健全离职保障机制。实行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正常离职村干部,按每任职1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累计任职六周年以下实行一次性补助,任职六周年及以上每年定期补助。目前,已累计发放村干部离职补助金145万元。三是健全作用发挥机制。返聘离职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担任治安员、调解员等岗位。目前,全县已有120余名离职干部被返聘到村(社区)协助工作。四是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离职村(社区)干部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离职村(社区)干部队伍情况清、家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