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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严格控制建筑风貌靓丽城镇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1-10-18 字体: [ ]

    剑阁县严格控制城区包括高速路可视范围内的新增建筑物的风貌,包括房屋的整体设计、屋顶的造型、颜色等,必须符合建设规划。对新建的居民集中安置点,坚持四统一联的政策,同时旧房必须拆除。加大对违法建房的整治力度,对严重违法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公共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坚决拆除。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违章建筑,要通过处罚后办理相关手续。对风貌塑造区域内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房屋,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的要求着重对其外墙立面、屋面等进行外观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