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结束后,为切实加强非汛期日常河道管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石)开采秩序,打击乱挖乱采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向河道倾倒弃渣,防止人为造成的行洪障碍,青川县采取四措施加强河道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有线电视,宣传资料和宣传单对社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提高保护河道及砂石管理的认识和重要性。
二是加强对河道的日常巡查。出动执法专车一辆,对全县青江河,乔庄河,白龙江流域开展拉网式的河道执法巡查工作,发现苗头,现场处理。
三是顶格处罚。对大多数屡教不改、非法采砂的业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扣押机械设备,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四是建立举报制度。通过发放宣传单、有线电视等手段,对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实行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调动了广大群众与河道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