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招商引资实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制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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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依法采取招、拍、挂方式保障工业发展用地,并制定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制度,不断加大招商力度。对新进工业园区投资强度超过100万元/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土地出让竞得价分别超过3万元/亩、4万元/亩、5万元/亩,且在用地成本范围内的部分,使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其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对高新技术产业,其用地条件还可按“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对符合规划,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项目在批准使用土地范围内增加厂房建筑面积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出让金。未进入政府组织实施的场平地,入驻的工业企业按照政府园区发展规划,自行负责土地场平整理,可享受每亩1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