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林权确权林农务林有利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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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7月开始,青川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明晰到农户或其他经营实体,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并依法签订合同,登记核发林权证;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下,允许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林权流转;依法落实林主的采伐权、林下资源、森林景观资源开发利用权等处置权;农户经营承包林地,除按合同约定的交纳林地使用费和国家设定的规费外,其余收益归农户所有,政府不但兑现征用、占用林地补偿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障林农务林有其利。截至目前,该县集体林完成确权面积256万亩,涉及53万宗林地,颁证7.2万本,累积流转林权约71万亩。据了解,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改革将有效盘活林地资源、挖掘林地潜力,提高林地生产力,同时能够有效调动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