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元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推动全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更加深入开展,近日,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编办等23个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等23个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通报表扬。
通过此次表彰活动,全市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5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司法发[2010]20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广委办[2011]7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为我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