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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区“四项措施”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发布机构: 元坝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12-08-24 字体: [ ]

    (1)率先在全市成立乡镇以工代赈事务中心。配备1名工作人员,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兼任事务中心主任,填补了以工代赈工作在乡镇一级的空白,做到有人办事、有人负责。(2)对乡村两级以工代赈项目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报账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公开,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顺利推进,树立良好项目工作形象。(3)加强项目执法检查。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扶贫移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2011年度以工代赈项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查账务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项目程序规范、效益明显。(4)加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梳理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分析每一个步骤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前移监督关口,切实降低腐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