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三举措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 市畜牧食品局 发布时间: 2012-09-13 字体: [ ]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了畜产品品牌创建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剑门关土鸡畜产品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剑门关土鸡标志标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市、县(区)两级畜牧食品局是剑门关土鸡标识使用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剑门关土鸡标识使用实施行业管理。广元市畜牧生产站、青川县畜牧生产站是剑门关土鸡和唐家河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人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负责标志使用管理具体工作。

二、加强管理。对申请使用标识企业提出严格要求,申请时要出具《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计划》、《质量控制措施》、《营业执照》、《规范使用剑门关土鸡畜产品地理标志承诺书》等文件资料,申请程序严格执行由县区畜牧食品局初审和现场检查,再由广元市畜牧生产站复审,并就使用规则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监督。对标志证后监管实行日常监管与年度复审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并建立严格的收回制度,对违规使用的也建立了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