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国资委四举措防止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行为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2-09-26 字体: [ ]
一是加强对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完善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二是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成立企业督查检查小组,现场督导,狠抓项目质量管理,同时,国资委纪委全程监控,形成合力,强化督查。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合同审批制度,中标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约谈制度,要求新建项目,在合同中约定施工技术人员,增加违约处罚条款,防止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行为。四是建立“三库”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即: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济活动中需要用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建立专家评估库,在招标过程中,由国资委随机选取评审专家,参与项目招标审核,防止违规操作;建立不良信用企业数据库,将企业诚信信息与招投标、动态监管、评选评优等制度有效结合,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