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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实施金融创新鼓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钱袋子”

发布机构: 市扶贫移民局 发布时间: 2012-11-12 字体: [ ]

 广元是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5.12”地震重灾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近年来,市扶贫移民部门加大协调指导力度,通过创新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农村金融创新项目、农村扶贫小额保险项目等金融项目,有力地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贫困村跨越发展步伐。

 一是实施互助资金项目,让贫困村加快发展充满希望。为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所需资金不足的问题,2006年底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开始在旺苍县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该试点是在每个项目村投入10—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项目种子资金,项目村群众投入不低于扶贫资金10%的互助金后,在县区民政局注册,建立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互助社按照“资金自有、共同管理、合理使用、有偿服务、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向村民发放借款,用于群众生产性发展项目。在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中,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四个切实”,保证了项目良性发展和作用持续发挥。即坚持竞争定村、阳光操作,切实激发村民参与的主动性;坚持民主选举、强化监管,切实增强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坚持有偿借贷、滚动发展,切实提高项目本金的安全性;坚持监管有序、良性运行,切实提升项目成效的示范性。6年来,全市先后建立了贫困村扶贫互助社180个,入社农户22974户,占常年在家农户的71.6%,贫困户入社5873户,占贫困户的76%;累计发放借款6811万元,其中贫困户累计借款3962人次、1665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农户发展资金短缺矛盾,放大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试点被财政部评为世行第五期技术援助“最佳执行项目”。2008年3月和2009年8月,“四川省互助资金工作会议”、“全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现场暨培训会议”先后在广元召开。

 二是实施金融创新项目,为贫困村加快发展插上翅膀。2009年,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在旺苍县龙凤乡锦旗村启动。该项目在不改变贫困村互助社运作方式的前提下,互助社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作为担保,信用联社按放大1倍的比例和基准利率向互助社提供授信贷款,把贫困村群众借款最大金额从4000元上升到10000元。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宣传动员、竞争定村,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强化监管、良性运转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项目试点。从2010年3月首批放款至今,累计放款24批83.10万元,还款22批57.69万元,应收账款25.41万元,占用费收入3.54万元,偿还信用社贷款利息2.63万元,还款率为100%。通过农村金融创新试点,进一步扩大了互助社资金的运作规模,破解了互助资金借款量小力弱的难题,满足了贫困群众扩大生产、脱贫致富的需求。同时,还提高了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为贫困村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实施小额保险项目,给贫困村加快发展保驾护航。2010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旺苍县启动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项目。该项目是专门为国家扶贫项目开发的国内首款扶贫惠农小额保险产品,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一种政策性金融扶贫手段。项目按照“公司让利+农户缴纳+政府补助”三方相结合的方式,由县财政对参保的贫困村互助社人均补助20元,农户自缴20元,保险赔付额度3.1万。目前,该县共受理理赔案47起,其中死亡5起、受伤42起,赔付金额18万元。该项目实施以来,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通过分散和化解贫困农户因意外伤害或因病引起的返贫风险,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对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积极探索,受到贫困村群众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