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0月底,广元市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178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68元的105.95%;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83元,占年度目标任务72元的115.28%;城市医疗救助年人均水平已达177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50元的118%;农村医疗救助年人均水平已达212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50元的141.33%;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21个,占年度目标任务12个的17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已达57%,占年度目标任务55%的103.6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已达48%,占年度目标任务47%的102.13%;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已完成9个,占年度目标任务3个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