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实行多措并举,奋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的要求,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二是按照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要求完善了经办服务网络,市、县区、乡镇、村(社区)都有专人负责试点经办工作。三是各级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对基金管理的要求,在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共同采用招投标方式认定的金融机构开设了收入户、支出户,并与银行签订了社会保险基金账户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职责、服务内容及基金使用范围。四是对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各县区农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了个人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收入信息、支出信息。五是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时完整的计入个人账户,无缺记、漏记情况,并与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做到了定期对账。六是个人账户在信息系统中实行了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杜绝了个人账户储存额挪作他用或提前支取的现象发生,政府补贴到位后及时完成个人账户记录并按规定计息。
截至10月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7.84万人,完成省厅目标任务的154%,参保缴费65.34万人,完成省厅目标任务数的115%,领取养老金人数32.5万人,基金滚存结余6.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