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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强力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2-11-22 字体: [ ]
    一是明确改造范围,分解目标任务。除青川县外,其他县区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年初下达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5504户,10月份追加渠江流域洪灾水毁农房重建和C级农房改造任务7382户,已全部分解下达到各县区。二是严格审核程序,保障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由住户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政府按照要求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报县(市、区)建设、财政、发改、民政等部门联审并实地核查。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危房改造资金由县(区)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按核定的资金发入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到危房改造户一折通上。项目开工前,按审批补助额度先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后经由当地建设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推进。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汇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委农工办等部门适时深入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缓慢或不按程序开展此项工作的县区将予以通报,并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相挂钩,严格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