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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出台《艰边地区干部职工激励制度》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1-23 字体: [ ]
    规定在艰苦边远乡镇工作 10 周年的科员,享受副科级待遇工作年限放宽 3 年、年龄放宽 2 岁,享受正科待遇任职年限放宽 1 年;党政班子成员和工作满 15 年的一般人员有计划调整到优越乡镇工作;基层“五项服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3 分;考核评优比例提高 5%,每人每月补助生活、交通、通信等费用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