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无公害粮油产品消费需求,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粮油消费安全,11月22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通知》(广府办[2012]98号),要求把“放心粮油”工程办成一件群众得实惠、企业树品牌、行业树形象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发改、金融、教育、财政、农业、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原则,全市规划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专用水稻80万亩,小麦20万亩、油菜籽40万亩、玉米20万亩、小杂粮5万亩;市、县区建立放心粮油配送中心8个,建立放心粮油连锁店80个。
三是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将放心粮油工程纳入当地现代物流规划科学组织实施,要综合利用国家粮食现代物流建设资金、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产业化经营扶持资金、各类粮食仓储等维修资金、粮食简易建筑费、农户科学储粮资金、政府财政支持等各项投资,对放心粮油工程的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在注册登记、费用缴纳、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税收征管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经营企业要通过自筹资金、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本、银行信贷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资金。
四是加强放心粮油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对放心粮油的购销、加工、储存等各环节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成品粮油市场准入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商品管理制度;制定和实行经营承诺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不合格商品退换货制度等服务制度;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成品粮油市场质量监管。通知要求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营造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粮油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加快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