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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区“三个严”加强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发布机构: 元坝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1-28 字体: [ ]

    (1)严控程序。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质量终身负责制,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按各自职责,承诺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2)严格制度。对出现施工状况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对监理、施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责令监理、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除伤病等丧失履约能力、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一律不许更换。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招标办批准,及时将经批准的新更替人员的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备案。(3)严格资金筹措。按照程序和规定,多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