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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2-11-29 字体: [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2〕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监督广大粮油生产和经销企业为社会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政策扶持”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市级建设放心粮油物流(配送)中心1个,县区建设放心粮油店:苍溪县15个,旺苍县15个,青川县7个,剑阁县15个,利州区14个,元坝区8个,朝天区6个。2012年完成市级放心粮油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每个县区分别建设1个放心粮油物流(配送)中心。全市放心粮店建设从2012年起至2014年分别按建设规划的20%、30%和50%的比例分3年完成。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重点环节和对象
    在生产加工环节,以确保粮油加工企业的米、面、油等主要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作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重点。在流通环节,以城乡各粮油食品店作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范围。在产品监管方面,以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和部分粮油制品及杂粮为主要对象。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放心粮油工程的管理机制
    放心粮油的购销、加工、储存等各环节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成品粮油市场准入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商品管理制度;制定和实行经营承诺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不合格商品退换货制度等服务制度;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积极推广现代粮油流通方式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加强城乡粮油连锁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的“五统一”管理方式,保证商品质量安全。把名牌粮油产品和“放心粮油产品”作为企业经销的主导品种,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粮油产品。认真实施名优和“放心粮油产品”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进校园、进部队、进万家活动,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心健康。
    (四)树立品牌形象,提高放心粮油食品的市场占有率
利用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组织化、规模化优势,加强经营管理,树立品牌形象,以合理的价格、可靠的质量、周到的服务,不断提高放心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粮油产品多样化、销售服务优质化的需要,保障粮油食品消费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五)引导消费行为,促进粮油市场的繁荣稳定
    放心粮油经营网络要逐步发展成为成品粮油市场供应的主渠道,通过自身经营活动,扩大影响,引导消费行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同时要作为各级政府粮食应急供应的重要载体,落实各级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措施,承担各级政府委托的业务,确保粮油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六)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在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中的作用
    粮食行业协会要发挥好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利用自身优势,按照上级粮食行业协会的要求,抓好会员单位的“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油店”推荐、认证工作。要制定适合我市特点的“放心粮油示范店”评审认证办法,组织开展评审活动,年终评选出一批“放心粮油产品”、“放心粮油示范店”进行表彰奖励,以确保全市“放心粮油店”经营行为合法规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
     为推动我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成立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本地区放心粮油工程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的支持力度
     要把放心粮油工程纳入当地现代物流规划科学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放心粮油工程的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在注册登记、费用缴纳、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税收征管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经营企业要通过自筹资金、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本、银行信贷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资金。  
    (三)加强成品粮油市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营造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粮油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加快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四)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让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重视、支持放心粮油工程,使之真正成为政府满意、群众放心的民心工程。
特此通知。
    附件:广元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 

广元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任华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汪  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宁    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 杨  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镇    市金融办主任
             黄廷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兴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柳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赵碧先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周胜志    市卫生局工会主席
             任平厚    市粮食局副局长
             卢春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马  涌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代全    广元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张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