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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五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2-11-29 字体: [ ]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更好的服务执法办案,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策应开发区建设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建设规范执法长效机制。通过执法调研、执法检查、考评,找准基层执法的薄弱环节,充分了解基层执法的需求,修订完善了系列制度。使基层执法更加规范、科学,使各项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法制员网络,严格案件审核把关。重新研究确定各部门兼职法制员,签订执法责任书,要求每件案子必须过法制员审核关,使法制监督触角伸到执法的最前沿。兼职法制员工作业绩与法制考评和年终评优、奖惩直接挂钩,避免了过去那种有名无实的状态。

三是落实案件主办责任,实行主办案件通报制度。为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规定主办民警对主办案件的执法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对执法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规定基层所队领导的主要责任在于办案,并将其主办的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主办的案件考评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

四是强化法制服务,引导民警习惯养成。在办案、审案、评案过程中注重为民警讲解证据的发现、收集、固定、评价和证据体系的组织;考评每一个案卷,做到与办案民警研讨、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安排专人每月至少在各派出所上班一天,主动上门服务,及时为基层执法解疑答惑。通过互动,增进相互信任理解,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基层民警严格执法的自觉性。

五是改革执法质量考评,健全基层执法质量体系。把执法监督工作前移,在案件受理环节,甚至从接处警环节就介入,对接处警内容的分流处理,规范用语均提出合理建议,通过交流沟通,取得民警认可并协同整改,变事后追责为提前服务、事前预防、事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