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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 2012-11-30 字体: [ ]

广档发〔2012〕69号

广元市档案局

转发《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批复》的通    知

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批复》(以下简称《细则》)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档案局

2012年9月25日

广元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发

川档发〔2012〕50号

四川省档案局

关于《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

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批复

广元市档案局:
   你局报批《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1..接收单位移交的档案门类应齐全,包括文书、科技(如基建)、会计、音像、照片、电子、、电子、实物等档案门类鉴于所列出的各单位具体接收档案门类不全,且恐有遗漏,在《广元市档案馆接收档案单位名录》内删除具体的档案门类,由市档案局在接收时根据需要情况灵活掌握。;

对已撤销单位档案已进馆的应不再列入一览表;二、2.专业档案,名称应按国家档案局已公布的《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对应照相关单位进行接收规范。1、

2、

3、

同意按审改后的实施细则发布施行。  

附件:《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四川省档案局

2012年8 9月31428日

附:《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信息公开选项:不公开                                       

  四川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9月5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广元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为了建设覆盖人民群众的、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进一步明确市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颁布实施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广元市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  档案收集工作贯彻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本着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全面反映广元发展历程,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按照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编目准确、移交及时的要求依法开展。

第三条  列入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单位应当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据为己有。 

第四条  市档案馆依法接收下列组织机构形成的档案:中共广元市委及所属各部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市人民政协及其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广元市委;市总工会、共青团广元市委、市妇联等人民团体;市属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属于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其形成的档案以反映本市某项事业或建设活动为主的单位。

市档案馆应全部或部分接收以上机构的下属单位和临时机构的档案。

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的派出性单位,其形成的档案一般作为派出单位全宗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新中国成立前本行政区内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列入市档案馆收集范围。

市级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列入市档案馆收集范围。

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列入市档案馆收集范围。

第六条  经协商同意,市档案馆可以收集或代存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集体和民营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和个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也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购买等形式获取。
    第七条  市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进馆的单位和门类。尚未列入进馆范围的单位和其他门类档案,市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档案的归属和流向。

    第八条  市档案馆在接收各单位纸质档案的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

     第九条  市档案馆在收集档案的同时,收集有助于了解立档单位历史和档案内容的资料,包括各种文件汇集、资料汇编、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传记、回忆录、报纸、刊物、图片、年鉴、史志以及反映本市民间习俗、风土人情、宗教信仰、文物古迹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条  市档案馆收集与本市有关的、经省部级以上单位认定的地方名牌、名胜等档案。

第十一条  市档案馆收集反映应接收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及对社会有利用价值的实物档案。

    第十二一条  市档案馆收集与本市有关的下列人物的手迹、手稿、著述、信件、日记、声像、实物等档案资材料:担任过副厅级以上党政领导实职的领导人;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或担任过正军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军人,获中央军委英模荣誉称号的英模人物,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著名军人;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担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在某项科学技术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重大国际、国内体育比赛项目冠军、亚军以及知名度较高的运动员、教练员;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和名望的企业家,有重要影响、成就突出的社会活动家、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医学家、著名华侨、宗教界著名人士,著名民间艺(匠)人和其他著名人士的手迹、手稿、著述、信件、日记、声像、实物等档案材料:。

第十三二条  市档案馆统一接收、管理市级各部门形成的政府公开信息。

第十四三条  市档案馆接收保管期限为永久和30年以上(含30年)的档案。

第十五四条  市档案馆在接收档案的同时接收有助于管理和利用档案所必需的专用设备。

第十六五条  为确保进馆档案的质量,凡列入接收范围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归档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移交进馆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编目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整理科学规范,符合国家标准。

1、移交进馆的文书档案,以案卷为单位立卷归档的,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88)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以件为单位整理归档的,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移交进馆的科技档案应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移交进馆的专业档案整理编目应符合国家档案局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联合印发的有关规定。

4、移交进馆的特殊载体档案,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电子文件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的有关要求分别进行整理编目;实物档案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第十七六条  进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全宗卷,编制全宗指南、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机读目录等必备的检索工具,并随同档案资料一并移交。

  1.依据《全宗卷规范》(DA/T12—1994)和《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A/T14—1994)建立全宗卷、编写全宗指南。

  2.文书档案和专业档案,以卷为单位的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以件为单位的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3.编制科技档案总目录和分类目录。

  4.编制会计档案目录。

  5.编制重大活动档案登记目录。 

  6.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

  7.编制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的文件级目录。

  8.编制实物档案登记目录。

9.编制资料登记目录。

以上检索工具应使用《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录入计算机;各种检索工具打印一份纸质目录,并装订成册,机读目录刻录成光盘。

第十八七条  各单位在档案移交进馆前,应对电子文件逐件按相对应的纸质文件密级进行标识。没有密级的按内部、公开两个等次标识。(或改为各单位在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前,应完成涉密档案(含电子文件)的解密或变更密级鉴定,并对需要限制利用的档案提出相关意见。)

第十九八条  移交进馆档案必须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虫蛀等现象。移交档案进馆前应当进行杀虫、消毒处理。

第二十九条  移交进馆的档案,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有利于档案长久保存的装具。

第二十一条  列入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应当以全宗为单位,严格保持全宗的完整性,按门类有计划地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二十二一条  列入接收范围的档案,应当按规定时间向市档案馆移交: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档案接收时间按国家和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接收;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适当延长接收时间。

3、其他单位和个人档案的接收时间,可以参照党政机关档案接收时间确定,也可以协商确定。

4、市直机关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转制、合并等情况,其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重大活动档案的移交按《四川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6、政府公开信息(纸质和电子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二条  市档案馆依据有关标准对进馆档案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进馆。移交时,依据目录清单核对进馆档案资料,填写档案资料交接文据。

   第二十四三条  市档案馆对在档案资料移交进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按规定移交,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的,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市档案馆编制《广元市档案馆接收档案单位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本细则进行调整、发布和实施。

第二十六十四条  本细则由广元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元市档案馆接收档案单位名录一览表

序号

接  收  单  位

1

中共广元市委

2

中共广元市纪委(广元市监察局)

3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4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5

中共广元市委精神文明办 (机改前)

6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

7

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

8

中共广元市委台办

9

中共广元市直机关工委

10

中共广元市委老干部局

11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

12

中共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

13

广元市国家保密局

14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含广元市惠民帮扶中心)

15

中共广元市委机要局

16

中共广元市委政研室

17

中共广元市委讲师团

18

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

广元市文联

20

广元市作协

21

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2

广元日报社

23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24

广元市人民政府

25

政协广元市委员会

26

广元市总工会

27

广元市妇联

28

广元市工商联

29

民革广元市委

30

民盟广元市委

31

民建广元市委

32

民进广元市委

33

农工民主党广元市委

34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35

广元市科协

36

共青团广元市委

37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38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9

广元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40

广元市工商局直属分局

41

四川省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

42

广元市质检所

43

广元市测试所

44

广元市特检所

45

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6

广元市供销社

47

广元市农资有限公司

48

广元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

49

广元市司法局

50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51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52

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53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54

广元市扶贫办(已撤销)

55

广元市移民办(已撤销)

56

广元市以工代赈办

57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58

广元市路灯管理所

59

广元市城监支队

60

广元市城建开发公司

61

广元市城建开发总公司

62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63

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4

广元市计划生育指导所

65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6

广元市药检所

67

广元市金融办

68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69

广元市电子办(已撤消)

70

广元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机改前)

71

广元市烟草专卖局

72

广元市粮食局

73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

74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5

广元市袁家坝开发区管委会(已撤销)

76

广元市南河开发区管委会(已撤销)

77

袁家坝街道办事处

78

下西坝街道办事处

79

石龙街道办事处

80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

广元市劳动局(已撤销)

82

广元市人事局(已撤销)

83

广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84

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85

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86

广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87

广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88

广元市军转办

89

广元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90

广元市文化局(机改前)

91

广元市图书馆

92

广元市文化馆

93

广元市文物管理所

94

广元市体育局(含广元市体校)

95

广元市商务局

96

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改前)

97

广元市广播电视台(含广元电视台、广元广播电台)

98

广元市720无线发射台

99

广元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00

广元市农业局

101

广元市农科所

102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103

广元市国营中心苗圃

104

广元市曾家森林经营所

105

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106

广元市城市广场管理处

107

广元市凤凰山公园管理处

108

广元市南山森林湿地公园管理处

109

广元市木材公司

110

广元市水务局

111

广元市水产良种场

112

广元市畜牧食品局

113

广元市审计局

114

广元市政府法制办

115

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6

广元市档案局

117

广元市环保局

118

广元市环境监测站

119

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区管委会

120

广元市机场管理局

121

广元市民政局

122

广元市残联

123

广元市救灾物资管理中心

124

广元市军干所

125

广元市救助管理站

126

广元市光荣院

127

广元市军供站

128

广元市社会福利院

129

广元市统计局

130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

131

广元市招商引资局

132

广元市地方志办公室

133

广元市地方税务局

134

广元市地税局第一直属分局

135

广元市地税局第二直属分局

136

广元市地税局稽查局

137

广元市国家税务局

138

广元市国税局稽查局

139

广元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

140

广元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141

广元市国税局征收分局(已撤销)

142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

143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4

广元市物价局(机改前)

145

广元市价格认证中心

146

广元市贸促会

147

广元市红十字会

148

广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49

广元市人防办

150

广元市老促会

151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152

广元市政府驻蓉办

153

广元市政府驻疆办

154

广元市政府驻京办

155

广元市政府应急办(含广元市救灾办)

156

广元市财政局(含广元市支付中心)

157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158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广元市海事局)

159

广元市外侨办

160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61

广元市防震减灾局

162

广元市旅游局

163

广元市城市管理局

164

广元市爱卫办(机改前)

165

广元市城管支队

166

广元市城管警察支队

167

广元市重点办

168

广元市煤管局

169

广元市停撤企业管理处

170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大队

171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

172

广元市大昌沟煤矿

173

广元市小溪沟煤矿

174

广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75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176

四川省交通稽查广元站

177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178

广元市路政处

179

广元市运管处

180

广元市交通技校

181

广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82

广元市公安局

183

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84

广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185

广元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186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

187

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188

广元市教育局

189

广元市招生办公室

190

四川省广元中学

191

四川省广元市零八一中学

192

四川省广元市八二一中学

193

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

194

广元广播电视大学

195

广元师范学校

196

广元市实验小学

197

广元利州中专

198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中学

199

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

200

广元市机关幼儿园

201

广元市实验中学

202

广元市卫生局

203

广元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204

广元市疾控中心

205

广元市中心血站

206

广元市中心医院

207

广元市中医院

208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209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10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211

广元市职工医学院

212

广元市国资委

213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14

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5

广元市供排水公司

216

广元市天然气公司

217

广元市产权交易中心

218

广元房地产经营公司

219

广元市广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20

广元市公交公司

221

广元市上西自来水厂

222

广元市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23

广运集团

224

广元市资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5

广元市石油公司

226

广元工贸集团

227

广元河西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28

广元市粮油食品供应有限公司

229

广元市军粮供应站

230

盐业公司广元分公司

231

盐业公司广元支公司

23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监督分局

233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

23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元市分行

 附件:广元市档案馆接收单位、应移交档案门类一览表

附件

广元市档案馆接收单位、应移交档案门类一览表

, ,

序号

全  宗  名  称

1

中共广元市委

2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3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4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5

中共广元市委精神文明办 (机改前)

6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

7

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

8

中共广元市委台办

9

中共广元市直机关工委

10

中共广元市委老干部局

11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

12

中共广元市委党史办

13

广元市国家保密局

14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含广元市惠民帮扶中心)

15

中共广元市委机要局

16

中共广元市委政研室

17

中共广元市委讲师团

18

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

广元市文联

20

广元市作协

 

 

21

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2

广元日报社

23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24

广元市人民政府

25

政协广元市委员会

26

广元市总工会

27

广元市妇联

28

广元市工商联

29

民革广元市委

30

民盟广元市委

31

民建广元市委

32

民进广元市委

33

农工民主党广元市委

34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35

广元市科协

36

共青团广元市委

37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38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9

广元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40

广元市工商局直属分局

41

四川省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

42

广元市质检所

43

广元市测试所

44

广元市特检所

45

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6

广元市供销社

47

广元市农资有限公司

48

广元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

49

广元市司法局

50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51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52

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53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54

广元市扶贫办(已撤销)

55

广元市移民办(已撤销)

56

广元市以工代赈办

57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58

广元市路灯管理所

59

广元市城监支队

60

广元市城建开发公司

61

广元市城建开发总公司

62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63

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4

广元市计划生育指导所

65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6

广元市药检所

67

广元市财贸办

68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69

广元市电子办(已撤消)

70

广元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机改前)

71

广元市烟草专卖局

72

广元市粮食局

73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

74

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5

广元市袁家坝开发区管委会(已撤销)

76

广元市南河开发区管委会(已撤销)

77

袁家坝街道办事处

78

下西坝街道办事处

79

石龙街道办事处

80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

广元市劳动局(已撤销)

82

广元市人事局(已撤销)

83

广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84

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85

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86

广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87

广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88

广元市军转办

89

广元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90

广元市文化局(机改前)

91

广元市图书馆

92

广元市文化馆

93

广元市文物管理所

94

广元市体育局(含广元市体校)(机改前)

95

广元市商务局

96

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97

广元市广播电视台(含广元电视台、广元广播电台)

98

广元市720无线发射台

99

广元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00

广元市农业局

101

广元市农科所

102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103

广元市国营中心苗圃

104

广元市曾家森林经营所

105

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106

广元市城市广场管理处

107

广元市凤凰山公园管理处

108

广元市南山森林湿地公园管理处

109

广元市木材公司

110

广元市水务局

111

广元市水产良种场

112

广元市畜牧食品局

113

广元市审计局

114

广元市政府法制办

115

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6

广元市档案局

117

广元市环保局

118

广元市环境监测站

119

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区管委会

120

广元市机场管理局

121

广元市民政局

122

广元市残联

123

广元市救灾物资管理中心

124

广元市军干所

125

广元市救助管理站

126

广元市光荣院

127

广元市军供站

128

广元市社会福利院

129

广元市统计局

130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

131

广元市招商引资局

132

广元市地方志办公室

133

广元市地方税务局

134

广元市地税局第一直属分局

135

广元市地税局第二直属分局

136

广元市地税局稽查局

137

广元市国家税务局

138

广元市国税局稽查局

139

广元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

140

广元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141

广元市国税局征收分局(已撤销)

142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

143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4

广元市物价局(机改前)

145

广元市价格认证中心

146

广元市贸促会

147

广元市红十字会

148

广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49

广元市人防办

150

广元市老促会

151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152

广元市政府驻蓉办

153

广元市政府驻疆办

154

广元市政府驻京办

155

广元市政府应急办(含广元市救灾办)

156

广元市财政局(含广元市支付中心)

157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158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

广元市海事局

159

广元市外侨办

160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61

广元市防震减灾局

162

广元市旅游局

163

广元市城市管理局

164

广元市爱卫办(机改前)

165

广元市城管支队

166

广元市城管警察支队

167

广元市重点办

168

广元市煤管局

169

广元市停撤企业管理处

170

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大队

171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

172

广元市大昌沟煤矿

173

广元市小溪沟煤矿

174

广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75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176

四川省交通稽查广元站

177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178

广元市路政处

179

广元市运管处

180

广元市交通技校

181

广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82

广元市公安局

183

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84

广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185

广元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186

广元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

187

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188

广元市教育局

189

广元市招生办公室

190

四川省广元中学

191

四川省广元市零八一中学

192

四川省广元市八二一中学

193

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

194

广元广播电视大学

195

广元师范学校

196

广元市实验小学

197

广元利州中专

198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中学

199

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

200

广元市机关幼儿园

201

广元市实验中学

202

广元市卫生局

203

广元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204

广元市疾控中心

205

广元市中心血站

206

广元市中心医院

207

广元市中医院

208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209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10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211

广元市职工医学院

212

广元市国资委

213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14

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5

广元市供排水公司

216

广元市天然气公司

217

广元市产权交易中心

218

广元房地产经营公司

219

广元市广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20

广元市公交公司

221

广元市上西自来水厂

222

广元市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23

广运集团

224

广元市资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5

广元市石油公司

226

广元工贸集团

227

广元河西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28

广元市粮油食品供应有限公司

229

广元市军粮供应站

230

盐业公司广元分公司

231

盐业公司广元支公司

23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监督分局

233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

23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元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