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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五项举措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2-11-30 字体: [ ]

为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障和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安心返乡过年,广元市采取五项举措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一是加强源头防治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以及市政府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着力主动监察,强力专项检查,努力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力推进建筑企业“12333”模式用工规范,有效地防止了农民工工资新欠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齐抓共管力度。加强人社、公安、住建、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工作协调,按照市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清欠工作合力,促进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及时解决。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自本月15日起对市城区120余个在建项目规范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要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同时开展对当地在建项目排查整治工作。11月至明年1月底,由人社部门牵头,住建、公安等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及时掌握拖欠情况,及早介入,妥善解决。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人社部门畅通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专人负责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对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五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度。通过网站、电视、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向企业及劳动者宣传《劳动合同法》、《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发〔2012〕1号)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加强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和反面监督,对规范劳动用工、无拖欠的企业报道表彰,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坚决给予曝光,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