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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加快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2-12-03 字体: [ ]

    2012年全市共争取了30万人(含4万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饮水项目,总投资1.6亿元,中央、省补助资金1.13亿元。截止12月1日,全市已完成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完成工程1459处,解决了21万农村人口和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认真编制项目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12年先后争取项目3批次,共计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1.13亿元。
   
二是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各地按照集中供水为主、分散工程为辅的方式,结合乡村当地实际,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取水水源、工程规模、管网布设等建设内容。建立了严格的实施方案审批程序,根据供水工程规模大小,实行了省市县分级审批,确保实施方案科学、合理。
   
三是规范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明确项目补贴标准、实行竞争立项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投工投劳,全年群众投工投劳折资将达3000余万元。财政补助的项目资金,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内的,严格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确定施工单位和安全饮水设施设备。同时,在项目实施点设立公示栏,对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等进行详细公示。
   
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各县区水务局实行领导包片、技术人员驻点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建立了完善的资金支付制度,明确了向施工单位、农户自建、设备采购等的资金支付流程。同时,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完善运行管护体系。建成了“总站+协会+户管”的运行管护体系,集中供水工程通过组建用水协会负责工程运行管理,分散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全县区成立乡镇供水总站,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