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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再次荣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2-05 字体: [ ]
    11月16日,水利部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苍溪县继2006年之后再次被评为“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成为全省获得此项荣誉称号的7个县(市、区)级单位之一。目前,该县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109066处,总蓄引提水能力2.1亿m³,有效地解决了39万亩农田生产用水和54.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