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探索农村环境保护新机制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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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生态县建设统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生态县建设专门工作机构,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联抓、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创建农村生态家园“六个一+三配套”的“苍溪模式”。(2)着力健全基层环境管理体制。在全县成立了39个乡镇环保站,明确1名乡镇领导分管环保工作,配备1-2名专(兼)职行政、事业人员具体抓环保业务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发现的各种环境问题。(3)加大环保经费投入。依托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和县、乡两级财政资金,累计投资近千万元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县80%的乡镇、33%的建制村和90%的居民聚居区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站)和垃圾填埋场,60%的集镇、40%的村庄达到了“四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