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全市的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规范有序稳定发展。一是严格种畜禽场的申请办证程序,依法颁证。二是加强种畜禽场的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督察指导工作。三是加大种畜禽养殖的技术培训,提高其生产能力。四是注重信息服务,定期公布种畜禽场名单,以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规范化建设种畜禽场31家,其中种猪场21家(外种猪纯繁场2个,外二杂及PIC猪场19个,锐昌、东霖2家公司为全国种猪联合育种协作组成员单位),种兔场6个,种禽场3个,种羊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