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全额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2-12-19 字体: [ ]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能够享有与一般人群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提高他们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日前,我市对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参保参保),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力求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比例达到100%。

资助参保参合对象为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资助标准为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方式采取集体投保方式进行,由各县(区)民政部门将当年12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及五保对象人员信息统一提供给当地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按核定的资助金额缴纳次年参保参合资金,力求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实现全覆盖。

今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范围将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老年人、贫穷家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突出问题。目前,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加强与医保和新农合机构衔接,抓紧做好2013年城乡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参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