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工会、工商等部门作用,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寻求共同点、建立平衡点,促进矛盾转换。
二是建立“双向信用机制”。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和现代信息网络,建立“用人单位信用体系”和“应聘职工信用体系”,定期检查公布用人单位和应聘员工的诚实守信状况。
三是建立“集体合同机制”。规定企业必须以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对劳资关系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