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管局把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作为抓好今冬明春煤矿企业生产安全的总抓手。一是严格复工程序。市县两级严格“十四项内容”和“十六项不准”的要求进行复工复产验收。二是反复严格检查。对已取得复工复产批复的煤矿企业全面覆盖、反复检查。三是实行重点抽查。由市、县煤管部门和四川煤监局川北监察分局联动,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四是随机明察暗访。不事先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对煤矿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自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停止生产建设,开展大检查、大整顿”以来,共检查复工复产企业13家,查出安全隐患156条,责令停产停工整改3家,实施行政罚款4家,罚款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