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实行重点企业项目“一对一服务”,定期组织开展“组团服务”、“上门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
二是建立“大并联”审批服务工作机制。调配熟知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流程和要素的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大并联”服务。
三是实行并联审批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在“并联审批”工作造成“短路”的责任窗口,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保证审批承诺提速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