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旺苍县做实民生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发布机构: 旺苍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2-21 字体: [ ]
     (1)抓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35元/月•人提高到28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200元/年•人提高到1500元/年•人,及时足额发放第四季度低保资金。(2)抓好受灾群众越冬工作。核实受灾群众救助台帐,积极组织冬春救助资金,保障灾后困难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病能及时医治等基本生活。(3)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4)抓好临时救助工作。建立临时救助长效机制,重点开展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目前,享受临时困难救助的群众1244人,救助资金1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