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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三举措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2-24 字体: [ ]

    一是严把基金管理关。“工伤保险基金”资金作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

    二是严把工伤认定关。对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受理工伤认定,做到报案有登记,调查有记录,取证有备案。

    三是严把待遇享受条件关。对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认真核实参保时间和缴费记录,发生工伤事故时处于参保状态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人员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对不处于参保状况的,一律不予支付。切实做到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绝不少报一分,不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绝不多报一分。保证了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的规范性和待遇支付标准的准确性,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今年以来,该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9000余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