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我市国税、地税联合开展的第四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圆满结束。
本次评定以进一步实施分类管理、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的,以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以纳税人2010年至2011年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管理、凭证管理、税款缴纳情况以及有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和实地验审情况为依据,经过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初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办税服务厅公示、国地税联合审定、向社会公告等法定程序后,共评定A级纳税人72户,B级纳税人1702户,C级纳税人359户,D级纳税人8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