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车简从,主要领导下乡检查调研工作车辆不超过4辆,副职领导不超过2辆,能坐中巴车的尽可能坐中巴出行。
(2)下乡调研一律在食堂就餐,不上酒水和香烟;各乡镇(街道)到机关接洽工作原则上在部门食堂用餐。
(3)区内检查、调研工作一律不悬挂欢迎类标语,会议室不摆放鲜花、水果和香烟。检查、调研要带着具体工作任务,解决具体问题。既要听干部汇报,也要更多的到群众中交流、座谈了解情况;既要看方案安排的亮点工作,也要更多的去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4)改进会风,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开泛泛部署工作、无具体实际内容的会议。
(5)减少陪会,领导出席会议按谁分管联系谁出席,会议由一名领导作主题讲话;主要领导召开的会,下级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分管领导召开的会,一般不要求下级主要领导参会(分管部门除外)。
(6)开短会,讲短话。全区性大会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单项重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一般单项工作会议不超过1小时。会议一般不安排交流发言。上级对下级的目标责任书不现场签订,以文件形式下达。倡导讲短话,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一般主题讲话稿不超过8页。汇报工作,有书面材料的原则上不全文照读。
(7)涉及乡镇参加的会议多开视频会议;凡是贯彻中央、省、市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上级会议结束时一并安排部署贯彻意见,不再另行召开会议。(8)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区政府批准,区政府领导不出席无实质内容的纪念会、研讨会和剪彩、庆典等活动。
(9)规范外出活动。外出招商、考察和争取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明确的线路和具体工作方案,人员要精减,一般不超过3人,并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和请假手续。
(10)精减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上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落实意见,一律不新发文件,遵照上级文件执行。区内制定的文件除政策、规定等文件外,一般不超过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