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灾害预警。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157个,落实监测责任人214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1.5万份;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6项制度;三是开展动态巡查。基层站所每月开展巡查不少于3次,村委会每周开展巡查不少于3次;四是实施搬迁避险。县国土、民政、建设、移民局等多家单位联合行动,共完成应急排危54处、避让搬迁92处、搬迁受威胁群众9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