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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元市农村水利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2-12-26 字体: [ ]

    一是农村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蒋巨峰省长2月21日在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网络舆情日报〉第31期〈广元市有效化解“天不下雨”困境〉上的重要批示:“请钟勉并冷刚同志认真总结、科学评估,形成规律性认识和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完善后予以推广”。市水务局、剑阁县水务局2012年被省水利厅评选为先进集体(川水函〔2012〕2386号),苍溪县2012年被评选为全国水利先进县(水人事〔2012〕483号)。旺苍县在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绩效考评中评为优秀等级,苍溪县在2009-2011年度绩效考评中连续3年被省财政厅、水利厅评为优秀等级。
   
二是饮水安全工作受到省政府表彰。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步提高,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苍溪县获得全国饮水安全示范县称号,市水务局、元坝区水务局被省政府评选为饮水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川办函〔2012〕250号),苍溪县、朝天区被省水利厅评选为饮水安全先进集体(川水函〔2012〕2242号),有4名同志分别被省政府、省水利厅评选为先进个人。
   
三是基层水务服务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依照明确“三大目标”、坚持“四个统一”、强化“五个重点”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全市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改革工作。朝天区基层水务服务机构建设改革工作受到省水利厅高度评价,其改革实施方案被水利厅以川水阅〔2012〕7号件转发各地市州学习推广,广元市作为改革先进单位在全省基层水务服务机构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是农村水利建设投入较2010年增长一倍。全年争取项目资金2.4644亿元,较2010年常规项目增长一倍。其中:争取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11348万元,小型病险水库专项资金3406万元,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150万元,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资金6740万元,“五小水利”资金200万元,抗旱设备购置补助资金400万元,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