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客运企业安全制度落实。严格检查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车辆出站时门检制度和行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广泛发动群众力量,对客车违法实行有奖举报,切实把客车安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强化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客运企业车辆技术状况和维修保养记录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三是强化长途客车安全运行检查。在县城、高速、收费站进出口设立过境长途客运车辆检查点,对16座以上长途客车实施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四是强化短途客车安全管控力度。在辖区主干道上设立临检点,对辖区内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中途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