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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事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2-12-27 字体: [ ]

 

一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四川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2】55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元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11—2015年广元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并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府办发【2012】32号文件进行了转发。

二是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四川省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根据全省培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制定印发了《2012年广元市人事培训计划》。

三是进一步规范广元市公务员培训办班申报制度。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广元市《关于申报2012年度市政府各部门举办公务员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规定各部门举办公务员培训必须进行申报,纳入全市公务员培训计划,方可进行培训,使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审批有程序,管理更规范。      有6个市级部门申报了培训计划。

四是严格考核结果使用制度。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要求,坚持按照“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开展任职培训;坚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初任培训;坚持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对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20个学时的公共科目和6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并将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与年度考评考核、职务职称晋升严密挂钩。

五是坚持培训教育工作季度总结制度。全市培训教育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分析,通过总结,将培训教育情况、实际需求状况和培训效果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培训方式方法及培训内容,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同时结合实地调研,督促各县区按照培训计划全面落实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有力保证培训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135个班次,培训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1310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1%。其中:市本级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人员2750人次;指导县区开展各类培训105个班次,培训1035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