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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大力加强孤儿保障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2-27 字体: [ ]
    (1)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2)严格规范资格认定和资金发放程序。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并建立孤儿档案记录信息库实行规范科学管理。(3)加强孤儿保障监督指导,明确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4)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完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及收养登记办法。2012年,全县共完成孤儿分散供养161名, 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分散供养标准达每人每月600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办理收养登记5件,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