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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落实优惠政策全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2-31 字体: [ ]
    (1)大力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专院校毕业生等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建立了就业再就业服务“绿色通道”,采取“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发照优先、安排摊位优先”四优先措施,在登记中坚持做到“零收费”,共办理营业执照22户,减免登记费440元。(2)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申报确定资金数额、出资额、成员出资额。(3)放宽经营限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小微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凡是国家不予禁止的行业,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可凭相关审批文件予以申请登记。(4)开展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投资于其他公司,设立企业或增加注册资本,提高股权资产效益;支持小微企业和自然人股东凭持有的公司股权办理出质登记,作为借贷担保,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小微企业依法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支持小微企业依法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和技术出资盘活企业资产,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