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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扎实推进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3-01-06 字体: [ ]

 

2012年,广元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64号)文件精神,强化社保基金监督职能,通过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联动,扎实推进社会基金监管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防范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2012年4月,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在全省的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是深化社保基金运行的全程监督。完善基金征金的“入口”、“管理”、审核五大保险基金的缴费基数,实行“一单清”和“四环扣”制度。把好基金支付“出口关”,实行“三级审签”和“三方对账”制度。

二是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按照省厅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广人社办发[2012]40号),在市本级和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 11月份对市本级和4个县区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基金管理、基金收支、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检查面达75%。检查结束后及时按省厅要求对我市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书面专题报告。

三是严格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暂行办法》(川劳社办[2007]91号)文件的评分标准,对市本级和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了如实的评价打分、评级,并按省厅要求及时进行了汇总上报。评价的内容和范围覆盖了经办机构所有业务,贯穿了社保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的全过程,全面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水平,有效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风险。

四是逗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和违纪违规资金进行了督促整改,彻底解决了我市在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今年,责令个别县区归垫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和违纪违规资金50多万元,同时,按省厅要求,及时如实上报了《专项治理违纪违规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五是做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配合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市局和各县区均成立了“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目标,逐级分解任务,人人承担责任,做到了审计前期和审计过程中积极支持和全面配合。审计后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逐个进行整改,对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设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说明原因,研究措施,分步整改。

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261480万元,总支出258205万元,滚存结余总额为307548万元。全市社保基金无新的挤占挪用和违纪违规现象发生。